日前,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医疗机构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管理和临床操作规范(试行)》,要求医疗机构保证血糖检测行为规范和检测结果准确、精确,包括根据患者的具体应用而选用适宜的血糖仪,并要建立起血糖仪检测的质量保证体系,做好质控、校正和评估等。
卫生部医政司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在血糖检测实际操作中,有些医院没有注意到不同原理血糖检测仪的适用范围,或没有掌握不同血糖检测技术的适应人群,而导致血糖检测结果有偏差,影响医疗安全。
为此,《规范》罗列了血糖仪常见的干扰因素,如温度、湿度、海拔高度,以及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水杨酸、尿酸、胆红素、甘油三酯、氧气、麦芽糖、木糖等,要求医务人员注意避免干扰物对不同机理的血糖仪的影响。《规范》还明确了影响血糖仪检测结果的主要因素,提醒医务人员注意。
为保证血糖仪检测质量,《规范》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的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体系,包括血糖仪检测结果与本机构实验室生化方法检测结果的比对、评估每6个月不少于1次,每台血糖仪均应建立质控记录;每天血糖检测前都要在仪器上先进行质控品检测,要进行失控分析与处理,采用血糖仪血糖检测的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血糖检测的室间质量评估等。 |